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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屏的LPR你知道多少?

  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率(英文简称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简单来说,贷款基础利率(Loan Prime Rate,简称LPR)是由18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大中型银行自主报价,再汇总确立出的贷款利率,是利率定价的参照标准。LPR形成机制后将会在每月20日更新。

  之前房贷利率定价采用基准利率上下浮动的方式,执行LPR新政后,贷款合同中将不会出现“上浮”“下浮”等字眼,取而代之的是“基点”等,贷款基准利率8折、9折、95折等情况也不会在出现。

  但是LPR推行的目的在于贯彻落实“住房不炒”的定位,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LPR只是贷款定价的基准。

  时间节点:LPR新政将会从2019年10月8日起执行,存量商业性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如,2019年1月签订并放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10月1日签订的合同但还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照合同执行基准利率,即新老划断,老贷款不变。

  贷款性质区别:在住房按揭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LPR,公积金贷款暂不做调整,即公积金贷款依然参照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新政执行后,贷款利率的基础不在是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而是每月更新的LPR,签订合同时,利率以最新公布的LPR为定价基准。如,11月初签订的合同,参考10月20日公布的最新LPR。

  当前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直接对应相应品种,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准,可由贷款银行在两个期限品种之间自主选择。参考基准确定后,通过调整加点数值,体现期限利差因素。

  因此,购房者在选择贷款行时,可先在多家银行咨询,了解最终贷款利率,再择优选择贷款行。

  利率重定价是指贷款银行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根据定价基准的变化确定新的贷款利率。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新公布的LPR。

  本次LPR改革后,购房者可与银行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如,购房者签订贷款合同时LPR为4.85%,利率约定按年度调整,次年同时期LPR上调30基点,那次年的利率定价基准是5.15%。

  公告规定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相应期限的LPR为下限,二套商业性住房贷款在相应期限的LPR上至少加60个基点(国家下限)。如8月20日的5年期以上LPR为4.85%,那首套商业性住房贷款执行的最低利率4.85%,二套商业性住房贷款执行利率最低为:4.85%+0.6%=5.45%

  同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房地产形势变化,确定省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加点下限(省级下限),银行在以上基础上,结合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等因素,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加点数值(银行加点),并且,加点数值一旦确定,整个合同期限内都固定不变。

  如,购房者A所在B省房价压力过大,B省确定20基点的加点下限,C银行通过综合考虑,决定对A申请的期限为5年期以上二套商业性住房贷款加10基点,故,购房者A此笔贷款的最终利率是:

  新政执行是国家为稳定房市做的重要举措,LPR的上涨或下跌也并非指房贷利率的上涨或下跌,因为LPR只是一个利率定价的标准,具体购房利率是多少,还要看当地省级人民银行和各家银行的具体政策。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