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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1.3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非执行董事卓美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陈洁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林志权代为出席并表决。

  1.4  本公司2023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根据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2023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人民币17.53亿元,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3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121.54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广泛的分销网络,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之一。本公司亦控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 本公司采用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过渡方案。2023年,公司继续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等相关会计准则。

  1.投资资产=货币资金(不含受限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款+定期存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

  2.在计算“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比率时考虑了基础数据的尾数因素。

  4.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3年及2022年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2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差异调节如下: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本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81亿元,比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增加250.71亿元;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4,770.93亿元,比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增加169.83亿元。

  2.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均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鉴于“汇添富基金-工商银行-汇添富-添富牛53号资产管理计划”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前200股东名册中,公司未知该数据。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2023年是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我国经济回升向好,人身险业整体也呈现复苏发展态势。

  公司坚持“稳增长、重价值、优结构、强队伍、推改革、防风险”的战略定力,积极把握行业持续复苏发展机遇,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推动公司做优做强,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成效,业务增长态势积极向好,综合实力不断扩大,市场领先地位持续稳固。截至本报告期末,总资产、投资资产规模再攀新峰,分别达5.89万亿元和5.67万亿元;内含价值稳居行业首位,达1.26万亿元,同口径增速为5.6%;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较2022年底提升14.60个百分点达158.19%,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公司拥有长险有效保单件数达3.28亿份。

  公司继续保持价值规模双领跑,在保险业务强劲增长的同时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本报告期内,公司保费收入1达6,413.80亿元,同比上升4.3%,保费规模创历史新高,稳居行业首位。主要业务指标均实现快速增长,新单保费为2,108.13亿元,同比上升14.1%;首年期交保费为1,125.73亿元,同比上升16.7%,其中,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495.22亿元,同比上升18.4%,占首年期交保费的比重同比提升0.62个百分点,业务结构优化明显。一年新业务价值继续引领行业,实现368.60亿元,较2022年同期使用新经济假设重述的结果增长11.9%(2022年经济假设下一年新业务价值为410.35亿元,同口径下增长14.0%)。

  2023年,公司将资产负债管理理念贯穿经营管理各环节,积极兼顾长期价值和短期效益,持续加强成本管控和承保管理,努力稳定整体收益水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10亿元。

  2.长期个人寿险保单持续率是寿险公司一项重要的经营指标,它衡量了一个保单群体经过特定时间后仍维持有效的比例。指在考察月前14/26个月生效的保单在考察月仍有效的件数占14/26个月前生效保单件数的比例。

  3.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当期寿险、长期健康险保费收入)

  2023年,公司全面推动包括“八大工程”在内的系列改革,聚焦重点改革领域,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营销体系改革成效初显,销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综合化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现有队伍围绕结构调整、基础巩固、城区强化、县域深耕等六大举措加快升级。截至2023年底,队伍规模在业内率先企稳,个险销售人力为63.4万人,队伍产能稳步提升,月人均首年期交保费同比提升28.6%。积极推进新型营销模式布局,试点推广“种子计划”,建设金融保险规划师队伍,截至2023年底,已在8个城市启动试点。养老生态建设步伐加快,秉持“让子女放心、让老人安心”的养老生态建设理念,遵循长期主义、以客户为中心、市场化运作和滚动式发展四项原则,明晰中国人寿特色养老生态中长期发展目标与规划,动态评估战略执行情况并不断优化发展策略。强化多元模式供给,加快重点城市项目布局。运营作业与客户服务持续升级,行业首创的全国集约共享运营模式在生产领域全面覆盖,时效提升均超27.0%。进一步完善运营作业标准规范体系,让“标准化、专业化”成为运营服务的坚实根基。“快捷、温暖”的理赔服务深入人心,持续推广“理赔预付”、医疗电子发票提醒理赔等创新服务模式。建成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链条管理的“大消保”工作格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位居行业前列。金融科技数字化建设全面推进,科技能力持续迭代升级,容器云初具规模,万亿级数据处理平台全面建成,国内首批落地新保险会计准则,智能数字化风控体系有力促进风险防控关口前移,科技与业务深度融合并赋能公司经营管理各领域,数据驱动成效显著。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寿险业务总保费5,126.22亿元,同比增长5.6%;健康险业务总保费为1,140.23亿元,同比下降1.1%;意外险业务总保费为147.35亿元,同比增长3.6%。

  2023年,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保险业务再创佳绩,市场领跑地位持续巩固。营销体系改革落地实施,推进现有队伍升级和新型营销模式布局,不断筑牢发展根基。持续夯实基础管理,销售队伍规模率先企稳,队伍结构和质态不断优化,队伍产能大幅提升。截至本报告期末,总销售人力约为69.4万人。

  个险板块坚持“有效队伍驱动业务发展”战略,着力价值创造,深入推进渠道转型,各项新业务指标均实现快速增长,业务结构明显优化。本报告期内,个险板块总保费为5,015.80亿元,同比增长1.9%,其中,续期保费为3,912.18亿元。首年期交保费为918.07亿元,同比增长12.6%,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495.03亿元,同比增长18.4%,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比重为53.92%,同比提升2.64个百分点。个险板块2023年一年新业务价值为346.46亿元,同比上升10.4%2。

  2023年,个险板块围绕“客资建队伍”理念,加速推进建立以客户经营为中心的个险经营管理体系,持续落地个险“6+1”重点工作,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现有队伍专业升级,持续强化优增优育,着力打造增育联动的一体化新人育成体系,“个险队伍建设常态运作4.0体系”“众鑫计划”“强基工程”等持续稳固队伍基本盘;新型营销模式探索由研发阶段转入试点阶段,“种子计划”布局新型营销,打造“专业、价值、融合”的金融保险规划师队伍,培育未来新动能;队伍赋能不断深化,场景化科技应用赋能队伍发展,数字营业部建设提升销售效能。截至本报告期末,个险销售人力为63.4万人,其中,营销队伍规模为41.0万人,收展队伍规模为22.4万人;队伍质态持续改善,绩优人群数量和占比实现双提升;销售队伍产能大幅提升,月人均首年期交保费同比提升28.6%。

  多元板块深入推进渠道专业化经营,坚持规模与价值并重,强化高质量发展。2023年,多元板块渠道管理更加精细,专业经营和转型升级取得新成效,价值贡献不断提升,多元板块一年新业务价值为22.14亿元,同比上升42.0%3。

  银保渠道  银保渠道强化银行合作,加快业务发展,保费规模与价值均实现快速提升。本报告期内,银保渠道总保费达787.48亿元,同比增长24.2%,首年期交保费达207.35亿元,同比增长39.4%,5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达98.77亿元。续期保费达381.12亿元,同比增长5.3%,占渠道总保费的比重为48.40%。银保渠道持续加强客户经理队伍专业化、科技化能力建设,队伍质态稳步提升。截至本报告期末,银保渠道客户经理达2.3万人,季均实动人力同比提升8.5%,人均期交产能同比大幅提升。

  团险渠道  团险渠道统筹规模和效益,推进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本报告期内,团险渠道总保费为281.54亿元,同比增长3.0%;其中,短期险保费为249.74亿元,同比增长3.8%。截至本报告期末,团险渠道销售队伍规模约为3.7万人,高绩效人力占比较2022年底提升4.7个百分点,人均产能稳步增长。

  其他渠道  本报告期内,其他渠道总保费达328.98亿元,同比增长2.8%。公司积极开展各类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支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办200多个大病保险项目,覆盖近3.5亿人;承办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项目70余个,覆盖3,800多万人;累计落地120余个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公司积极参与医疗保障相关的社会治理,持续承办600多个健康保障委托管理项目。

  公司持续推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完善集中运营、统一管理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体验。2023年,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增长,监管口径下互联网保险业务总保费4达760.20亿元,同比增长20.9%。不断筑牢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根基,提升互联网业务的核心经营能力和渠道价值。

  公司积极构建“寿险+”综合金融生态圈,赋能高质量发展。2023年,公司协同销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险公司”)业务实现保费236.00亿元,保单件数同比增长6.5%,通过财险产品销售丰富客户触点,有效助推公司获客,促进销售队伍收入增长;公司协同销售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规模为86.55亿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代理本公司银保首年期交保费收入达17.99亿元,同比增长16.6%;积极探索保险与投资业务协同,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持续深化合作,不断创新探索保险投资互动新模式。此外,公司从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出发,联合财产险公司、广发银行开展各类客户经营活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优质金融保险服务。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明晰养老生态中长期发展目标与规划,全力推进大健康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23年,在“保险+健康”方面,充分整合内外部优质资源,不断提升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打造优质高效、线上线下融通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寿大健康平台服务项目数量过百,覆盖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就医服务、康复护理等七大类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累计注册用户量较2022年底增长20.0%,位居行业前列。

  在“保险+养老”方面,养老生态建设步伐加快,逐步扩大重点城市养老项目布局,多元化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为客户提供“让子女放心、让老人安心”的全生命周期养老服务。2023年新增7个机构养老项目布局和5个城市居家养老模式试点。全新打造国寿养老专属规划师队伍,丰富产品对接体系,以专业化的服务更好地满足养老规划和保障需求。公司积极参与国家养老第三支柱保险体系建设,不断推出新的产品和服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规模位居行业前列。

  公司保险产品供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保障民生,不断强化多元产品服务供给,深化资产负债管理联动,持续加强产品供给基础研究,提升保险产品高质量供给能力。2023年,公司新开发、升级产品196款。

  全力做好养老金融服务供给,强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研发,丰富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体系,优化升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推进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落地,持续推出向老年人提供养老资金、医疗支出、意外伤害等方面保障的保险产品。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妇女、儿童、新业态、新市民等群体的保障供给,丰富特定群体专属产品体系。积极推进科技金融保险保障,完善科技保险产品体系,为科技企业员工等客群提供保障服务。同时,全力服务健康中国建设,统筹推进重大疾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保险等产品研发,优化保险责任,提升保障功能,并深耕健康保险细分市场产品保障,探索推进健康保障与健康服务融合发展,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持续丰富涉农保险产品,提升涉农人口保险保障水平,形成较为完善的乡村振兴专属保险产品体系。创新研发区域产品,推出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保险产品,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注:标准保费按照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寿险业建立标准保费行业标准的通知》(保监发﹝2004﹞102号)及《关于关于在寿险业建立标准保费行业标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保监发〔2005﹞25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折算。

  2023年,利率水平低位运行,优质资产仍然稀缺;股票市场震荡下行,结构分化明显。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持资产负债匹配,灵活开展投资操作。固定收益方面,积极配置长期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稳固配置底仓。权益投资方面,推进均衡配置和结构优化,开展中长期布局。另类投资方面,聚焦优质主体和优势赛道,创新投资模式,提升配置规模。公司资产配置保持稳健,资产质量整体优良。

  1.债权型金融产品包括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资管计划、资产管理产品等。

  3.基金含权益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其中货币市场基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为14.95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余额为37.39亿元。

  4.其他权益类投资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未上市股权、优先股、股权投资计划等。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达56,733.71亿元,较2022年底增长12.0%。主要品种中债券配置比例由2022年底的48.54%提升至51.59%,定期存款配置比例由2022年底的9.59%变化至7.12%,债权型金融产品配置比例由2022年底的8.98%变化至8.46%,股票和基金(不包含货币市场基金)配置比例由2022年底的11.34%变化至11.20%。

  1.净投资收益率=(净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2.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2023年,公司实现净投资收益1,982.07亿元,净投资收益率为3.77%;实现总投资收益1,419.68亿元,总投资收益率为2.68%。考虑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后,综合投资收益率5为3.23%,较2022年增长131个基点。

  5综合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公司信用资产投资主要包括信用债以及债权型金融产品,投向主要为银行、交通运输、非银金融、公用事业和能源等领域。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仓信用债外评AAA级占比超过98%;债权型金融产品外评AAA级占比超过99%。总体上看,公司信用类投资产品资产质量良好,风险可控。

  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的投资理念,依托严谨科学的内部评级体系和多维度的风险限额管理机制,投前审慎把控标的信用资质和风险敞口集中度,投后持续跟踪,通过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有效管控信用风险。2023年全年公司境内信用资产未发生信用违约事件。

  本报告期内,受权益市场持续低位运行影响,投资收益同比下降,寿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54.0%;受经济活动恢复,部分业务赔付增加,以及投资收益减少的综合影响,健康险业务利润总额同比下降72.6%;因经济活动恢复,部分业务赔付增加,意外险利润总额同比下降58.9%;因部分子公司利润总额增加,其他业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6.7%。

  注:剩余边际是保险合同准备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提取的准备金,如果为负数,则置零。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保险合同准备金为42,884.90亿元,较2022年底的38,801.60亿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新增的保险业务和续期业务保险责任的累积。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均通过了充足性测试。

  本报告期内,公司保险业务规模增长,部分产品退保增加,公司退保率保持较低水平。受寿险业务年金给付增加影响,赔付支出同比增长24.3%,其中,寿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33.9%,健康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12.5%,意外险业务赔付支出同比增长11.9%。受年金给付增加等因素的影响,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同比下降11.7%。分红账户投资收益率下降使得保单红利支出同比下降43.5%。

  本报告期内,因新单期交业务增长,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同比增长15.2%;业务及管理费同比下降2.7%;因新增子公司,其他业务成本同比增长7.3%。

  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主要来自于收到的保费、利息及红利、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回投资。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80.61亿元。此外,本公司绝大部分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但需缴纳罚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定期存款为4,041.31亿元。

  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由于本公司在其投资的某些市场上投资量很大,也存在流动性风险。某些情况下,本公司对所投资的某一证券的持有量有可能大到影响其市值的程度。该等因素将不利于以公平的价格出售投资,或可能无法出售。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支付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之相关负债,营业支出以及所得税和向股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以及退保付款、提款和保户。

  本公司建立了现金流测试制度,定期开展现金流测试,考虑多种情景下公司未来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并根据现金流匹配情况对公司的资产配置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司的现金流充足。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根据资本吸收损失的性质和能力,保险公司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反映保险公司核心资本的充足状况。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之和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反映保险公司总体资本的充足状况。下表显示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8.54%,较2022年底上升11.76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8.19%,较2022年底上升14.60个百分点,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2023年,公司顺应科技发展趋势,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启动金融科技数字化工程建设,优化科技能力,强化科技赋能,深化科技创新,以高质量科技能力供给有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科技能力迭代升级。紧握技术发展趋势,构筑具有国寿特色的数字基座。打造分布式云化多活数据中心,有力保障公司业务连续性。建成国寿多云生态体系,实现计算、存储资源分钟级交付。运用云原生理念革新应用架构,实现重点产品云原生化。

  数据驱动价值提升。聚焦数据准确性、实时性、一致性和安全性,以数据要素为驱动赋能保险全价值链。依托万亿级数据处理能力,高质量实现全流程系统化、自动化生成新保险合同准则报表,以更精确的算法、更精细的模型、更高效的流程构建新准则会计核算和精算计量体系,全面保障了新准则实施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技术创新成效凸显。基于全新自主掌控的分布式架构,以全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为突破口,建成PB级规模的实时数据服务平台,国寿分布式混合云荣获首都金融创新成果特等奖。

  数字风控持续加强。基于大数据分析打造数字化风控体系,快速识别和精准捕捉重点业务风险,实现风控关口前移、动态监测。寿险业反洗钱领域首个“机器学习+知识图谱”创新应用——反洗钱智能识别及查证系统荣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奖二等奖。

  2023年,公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聚焦价值跃升和服务多样性,深化运营服务集约化、数智化、多样化建设,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运营服务体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致力以专业运营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以“简捷、品质、温暖”的国寿好服务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

  专业能力夯实运营品质。持续完善涵盖全国统一实务、服务标准、岗位指南在内的运营作业标准规范体系,让“标准化、专业化”成为运营服务的坚实根基。积极参与行业及国家标准制定,作为智能客户服务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中的唯一保险企业,为规范发展贡献智慧。95519连续20年获评CCCS客户联络中心标准委员会“中国最佳客户联络中心”。深耕专业领域模式创新,“数字核保员”实现6大作业场景人工作业替代率24.9%,行业首创的集约共享运营模式在核保、保全、理赔领域全面推广,时效提升均超27.0%。

  理赔服务筑就暖心保障。持续打造“快捷、温暖”的理赔服务,平均时效提速至0.38天,获赔率达99.7%。便民赔付覆盖面再扩大,“重疾一日赔”案件数同比增长31.9%。试点实现全流程无人工理赔作业,件均作业时效提速超90%。持续革新理赔服务模式,医疗电子发票提醒理赔全年赔案56.70万人次,“理赔预付”为就医客户提前送去暖心保障,惠及客户2.78万人次。

  多样服务推动体验提升。普惠增值服务扩面至健康、运动、女性、亲子美育、生活回馈等多个领域,覆盖人次同比提升12.1%。焕新升级VIP服务体系,VIP客户数、服务人次分别同比提升11.9%、26.0%。强化多触点服务能力,中国人寿寿险APP月活人数、空中客服服务人次同比增长15.8%、126.5%。为长者搭建多渠道服务“绿色通道”,全年提供适老化服务2,568.31万人次。

  消费者权益保护彰显头雁地位。建成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链条管理的“大消保”工作格局。打造数智消保平台,提升消保管理效能。消保培训覆盖全系统员工。创新“消保+”教育宣传模式,全年集中活动触达人次同比增长64.6%。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位居行业前列,人身险保险服务质量指数、客户好评度保持高位。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金融保险的主题,中国经济在长期发展中形成良好稳固的基本面,超大的市场规模、充足的宏观政策空间、全面深化改革为我国经济带来强劲发展动力,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医疗、养老等需求,也为人身险行业发展提供和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和潜力,人身险业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的主基调仍将保持不变。同时,随着各项行业监管制度的落地实施,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基本面将进一步夯实,行业将呈现量稳质升的发展态势。市场主体加速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优势新动能,专业化、数字化、生态化等方面的创新力度不断加强,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共同推进行业整体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4年,本公司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做到“三坚持”(强党建、推改革、防风险),实现“三提升”(稳发展、增价值、重队伍),强化“三突破”(优服务、促融合、降成本),确保党建统领、改革创新、防控风险不断加强,业务规模、价值效益、队伍质态有效提升,优化服务、融合发展、降本增效等关键领域实现质的突破,推动公司规模、价值、效益、绩优人力在长周期内实现稳健增长,不断巩固市场主导地位。

  我国宏观经济短期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上升等困难,人身险行业发展仍存在不确定性。当前,长端利率仍处于历史低位,优质资产供给不足可能延续,权益市场波动风险仍然存在,资负匹配压力较大,队伍转型升级仍面临一定的挑战,“产品+服务”模式构建仍需深入探索,改革红利的全面释放仍需时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董事长、执行董事白涛,执行董事利明光,非执行董事卓美娟,独立董事林志权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翟海涛、黄益平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非执行董事王军辉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非执行董事卓美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陈洁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林志权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内容包括:2023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财务报告、2023年度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财务报告、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2023年度分红保险专题财务报告、2023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2023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模型及参数、2023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说明等相关内容。董事会同意将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有关会计估计变更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等资料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布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资料。

  袁颖女士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核准通过前,董事会指定袁颖女士为本公司临时财务负责人。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报告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阅。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内容。

  《中国人寿2023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内容。

  三十六、《关于〈公司2023年反洗钱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审阅的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布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资料。